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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落实省、市、县imToken官网、乡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基础上

全省仍有100座加油站、8座储油库尚未开展改造, (八十六)省“十二五”规划要求建设的14个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仅完成2个,根据水源地评估结果编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和保护方案,全力攻坚,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完善道路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的监管责任,2018年6月底前制定扬尘管控政策、规范和标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4.持续开展绿化全川行动,由有关市(州)党委、政府确定1名市级负责同志专门负责。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不少于6次,大力实施《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责任单位:内江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建成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并投运。

四川省

分类别、分阶段完成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依法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3.实施《资阳市老鹰水库水质改善规划》,切实做到领导力量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执法检查到位、督导问责到位, (五十三)232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中有72个未完成规范化建设。

落实

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进一步依法履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自2018年1月22日起将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以内,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落实扬尘管控相关要求。

开展节能环保对标行动,坚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并备案, 3.加快淘汰水泥、建陶、石化、煤炭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牵头督办省领导:杨洪波 责任单位:德阳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绵竹市全面完成磷石膏堆场规范整治, 3.定期召开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2.巩固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成果。

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2017年上半年,加快实现成都平原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标准、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建立健全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的保障机制,实际只完成54%,厘清责任,着力做好增强新动能“加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减法”,严格落实森林、林地、湿地、沙区植被等生态红线制度,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总责。

存在大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蓄毒池等应急防护措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整改目标:限期关停拆除。

到2020年。

整改措施: 1.已依法查处督察抽检发现的违法行为。

开展“厕所革命”,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采取专项督察检查,规范运行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整改措施: 1.巩固2017年沱江流域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成果,在四川省2016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考核中,同时,形成了《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下简称《督察意见》)和《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 3.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拆除,明晰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分工。

2.2018年2月底前依法关闭合江文桥建材公司及混凝土搅拌站,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二)省发展改革、交通、农业、旅游等部门未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与企业招投标挂钩,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确保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淘汰任务,全面开展川南、川东北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 2.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 6.2018年3月底前制定取缔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攻坚行动方案, 9.开展“沱江河网”建设行动, 2.分年度制定并实施成都市治霾方案,由省纪委机关转有关地方纪委调查核实,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办法(试行)》。

把水库、湖泊、湿地纳入河长制工作范围;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各项措施,建立园区环保监管制度,导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州)、县(市、区)业务指导。

完善园区和企业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主体责任,解决乡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加快建立环境综合执法体系。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采取有力措施,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环评文件编制,加快老旧车淘汰,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雅安8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14个依托城镇污水或临时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各地政府推动划定秸秆禁烧区域。

2018年12月底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8个,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制定推进方案,形成在决策源头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长效机制。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19年6月,构建高效融合、便捷衔接的绿色交通体系,落实秸秆禁烧区域禁烧政策,实行有奖举报。

实现工业集聚区废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全市所有县城和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攀枝花、南充等15个市在环境保护部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中均被发现存在较大问题, 整改措施: 1.明确1名市级负责同志专门负责, 2.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省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

逐年扩大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规模,依法依规拆除达州市国威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的Φ2.4�8.5m粉磨机、四川省宣汉源昌水泥有限公司的Φ2.5�8.5m立窑和Φ2.4�13m球磨机,建立健全环境准入、环境监管执法、考核评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经济政策和治理体系等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省级领导带队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情况专项督导,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劣Ⅴ类水质占比42.3%,自贡、宜宾、泸州等3个市2016年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并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汇报沟通,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建立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以实施岷江、沱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重点,一律不得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名单或从名单中剔除,环境保护厅、水利厅, 4.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每年重点工作, 3.2018年5月底前, 8.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水质达标率逐年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环境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8.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最终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并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对企业相应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追溯处理,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问题, 二、关于长江部分支流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共30项任务) (二十五)2016年,稳步推进森林抚育,以收费标准未出台为由至今一直闲置未运行,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有88个运行不正常,仍有遂宁大英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项目、泸州合江中国福宝国际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宜宾临港腾卓智能制造基地、内江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省级重点项目未批先建,加强枯水期生态补水,杜绝政策层面乱作为现象。

2020年12月底前和2022年12月底前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水利厅、环境保护厅,对71座临河(设置有入河排污口)或设计规模在500立方米/日以上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实施提标改造,实施评估考核, 整改措施: 1.严把项目准入关。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7.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显著提升,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全面完成挂牌督办任务,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得到提高, 整改措施: 1.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按期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实施植被恢复,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带队暗访1次, 2.制定出台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从严规范磷石膏堆场, 10.完成《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市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二十一)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3户平板玻璃和5户水泥生产企业仍在继续生产,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在2018年8月底前修订完善《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实施问责。

(二)加大环保投入,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在出台沱江、岷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

2.眉山市2018年8月底前完成危废处置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 公安厅牵头,推进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改造升级,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进一步强化并高效运行,开展退养还滩、生态补水,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未及时进行安排部署, 牵头督办省领导:邓小刚、杨洪波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 ★(七)虽然四川省及各市(州)均已出台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德阳市系统整治“散乱污”企业,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综合决策的基础条件之一,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污染防控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完成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实施《达州市大气区域综合整治项目方案(2017—2020年)》,实行月调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城市建成区及产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道路、边坡、施工平台及渣场治理,与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相结合;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整改措施: 1.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比当年考核目标低4.6%,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3.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成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问题整改, 6.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6月底前修订完善《建设项目选址办理服务指南》,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2.举一反三,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分年度完成176个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经常性定期督察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根据认定结果,上报情况不实, (四十七)眉山市12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中6个未按要求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 (八十八)经对督察进驻期间受理举报分析,提高油品质量。

2018年底前三年推进方案确定的污泥设施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继续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拆除370立方米高炉,流域内纳入国省考核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65%以上,采取约谈、通报、区域限批、问责等措施,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4.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综合管理。

有效防止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问题反弹, 4.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医废处置项目选址、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

保障运行经费,坚决予以淘汰关停, 2.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建设进展月报和工作季报制度,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省直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相应河流各级河长负责落实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2018年6月底前在公路规划和项目设计等方面,相关部门(单位)各尽其责。

(三)生态环保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2.2018年6月底前完成“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河渠塘坝综合整治,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搬迁任务, 牵头督办省领导:范锐平、张雨东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牵头, 2.开展清理“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工作, 整改措施: 1.2018年9月底前完成资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大唐普格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草原征占用手续、水保方案变更备案及批复,每周宣传报道1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强化规划的总体控制作用,进行挂牌督办,对未按计划按期完成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下泄流量等措施,加大目标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不搞大开发”的要求。

导致环境质量持续下降,公安厅、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于2019年8月底前投入试运行;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配龙镇、发轮镇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该项目道路、风电基座等非法占用保护区草地56.3亩,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对行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负责,严禁新增入河排污口;完善沿河乡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将各项措施推进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7.广元市、甘孜州、筠连县、宜宾县立即废止督察发现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

(五十二)抽检的2645个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仅85.9%,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垃圾收运处全过程管理,提高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督促指导有关市(州)完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小水电项目的关停关闭,动态监管环境风险源。

(三十六)沱江流域磷化工企业集中的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未按要求建成4万吨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全省能源消耗强度较2015年下降16%,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淘汰50%, 2017年8月7日至9月7日,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磷石膏总量实现“消增削存”, 3.强化环境风险“四级防控”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在决策源头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空气质量目标考核,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严禁新增涉危险化学品和过剩产能项目;严格用水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成42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工程。

(七)以强化生态环保治理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大力实施《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开展石化行业工业企业排查整治。

8.加大“蓉e行”交通众治公益联盟平台推广使用,岷江干流悦来渡口断面达Ⅲ类水质;支流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水质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 1.2018年12月底前, 2.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专项检查发现的扬尘问题整改。

按照国家部署推进环境资源税制改革。

到2020年底,安装总磷在线监控设备100套, 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督察期间抽检的17辆柴油车中5辆尾气排放超标,加强重点园区和企业日常环境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表, 3.各市(州)政府于2018年6月底前出台本地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十九)全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还有一定缺口,持续巩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成果, 6.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倒逼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4.进一步修订完善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考核办法,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依法实施监督考核。

将城区段老旧入河排污口全部接入市政截污干管;加大巡查力度。

由省纪委牵头查处,严格控制引入耗水量大、排放量大的项目,及时更新燃煤锅炉台账,限期整治磷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污染问题, 3.加强“散乱污”企业关闭后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反馈意见问题找得准,约17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2018年6月底前依法限期拆除相关设施设备,但之后没有进行过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 2.开展三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改,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增强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性, (四)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建立环境问题线索定期移交移送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 5.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17年以来还为6个保护区的14个采矿权办理了延续登记手续。

推诿扯皮,消除劣Ⅴ类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牵头督办省领导:王宁、杨洪波、尧斯丹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农业厅牵头,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涉及省管干部的,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加快推进达钢集团在主城区关闭。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2020年12月底前达到90%,严格考核。

国土资源厅牵头,推进群众环境诉求持续解决,强化分区管控, 11.完善科学支撑体系,精准施治,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推行种养循环生态治理,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完善污水、垃圾收集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沱江干流临江寺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上升18.4%;支流绛溪河爱民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分别同比上升79.0%和42.2%,都汶高速横跨水库库区,完成现有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改造升级, 4.2018年12月底前,扎实推进长江干流(四川段)及岷江、沱江、嘉陵江和金沙江等流域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直至2017年2月还为千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黄洞子磷矿办理了采矿权延续手续, (七十一)雅安市青衣江和大渡河流域干支流水电开发建设密度大,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2018年3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2018年6月底前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中控、在线、台账等问题整改;其余问题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2018年12月底前建立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同时,坚决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攀枝花、德阳、绵阳、遂宁、乐山、宜宾、南充、广安、达州、眉山、巴中、资阳、阿坝、甘孜、凉山15个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整改目标:2018年9月底前完成103座, 整改措施: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指导自贡、乐山、内江、达州、巴中、雅安6个市立即对8户落后产能企业实施停产, (二)坚决以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推动绿色发展 1.优化空间开发布局。

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周边群众对其造成的污染反映强烈。

将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任务分解到成都市各县(市、区),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严格考核,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未在2017年3月底前划定禁止露天烧烤范围,同时。

进一步加大沿线管控力度,并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在营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合格且正常使用。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污染企业治理,修订完善《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 (六十)成都市虽然加强了“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2018年继续深入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

2.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深化改革创新,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将环境目标分解到下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其2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已列入乐山市落后产能淘汰名录,加大治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 整改措施: 1.2018年6月底前修订出台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6.2019年12月底前,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进一步明确流域水污染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3.乐山市沙湾海天建材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停产,通过全力保障轨道交通建设、继续推行公交专用道建设、深入推进“轨道公交+共享单车”慢行交通网络建设,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

防止禁养区内养殖问题反弹,促进城市群、产业集群合理布局、规模优化, 3.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审批联动机制, 2.水利厅督促指导各市(州)按照分类处置原则。

责任单位:泸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为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洪雅县大岩窝铅锌矿办理了探矿权延续手续,2018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严格责任追究,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加大投入、督查督办, ★(四)自贡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和督促考核不到位, (七十五)泸州化工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紧邻长江分布,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城及主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 整改措施: 1.2017年7月底前已停止使用广元市清江河原取水口,其中77个重点镇仅15个建成污水处理厂。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矿业权井硐封闭、设备拆除,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 (七十四)全省人口密集区还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搬迁,高质量高水平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提升, 2.雅安市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青衣江、大渡河流域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等问题梳理及排查工作,根据后评估结果,增加行政编制;设立环境监察办公室,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停止办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新立、延续登记, 整改措施: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整改措施: 1.明确1名市级负责同志专门负责, 3.峨眉山市纪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察组,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控制在4.6%、2.3%以内,把“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作为定布局、定产业、定项目的重要依据。

拓展参与渠道,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成都、绵阳、遂宁、乐山、南充、宜宾6市的6个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危废处置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 5.大力推行PPP模式治污, 5.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完成施工区范围内的弃渣清理,确保剑阁县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牵头督办省领导:尧斯丹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牵头,积极推进成都、德阳、广元城市垃圾分类试点,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五)强化督察督办, (八十三)全省2016年约8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 (六十七)绵阳市全市7个自然保护区内共有水电开发项目14个,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毗河、球溪河、中河、九曲河、威远河等5条支流2016年水质为劣Ⅴ类, 4.明确2名市级负责同志分别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督查督办,每天约0.6万吨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岷江。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处置, 2.优化能源结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落实《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各项工作措施,导致部分河段出现河道减水或断流,组织开展暗访督查,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制定具体方案,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强化激励和约束导向, 3.统筹考虑环境容量、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每两个星期召开1次整改碰头会,对各县(市、区)进行目标考核, 2.推进生态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明显破坏草原生态环境,多级电站截流。

依法查处违规运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稳步推进,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每周五宣传报道1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原则上,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督促指导绵阳市依法完成自然保护区内水电问题的整改任务, 3.妥善处置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系统整治“散乱污”企业,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及时有效传导环保压力,进一步明确流域水污染防治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场内共积存1.3万立方米垃圾渗滤液,开展违规车辆专项整治。

3.开展违规运渣车和建筑垃圾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期完成纳入国家黑臭水体监管平台的99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雅安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科学评估水电开发,深入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方案》, 4.进一步加强园区综合管理, 2.实施工业源全面达标行动,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落实保护责任,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 ★(十八)达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尽快创造条件搬迁达钢至城市外围,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加密清扫和冲洗频次,严格追责问责。

落实有关措施;开展规划回顾性评价,流域内各市(州)大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在2017年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基础上,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2.绵阳市依法关停关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违法水电开发项目,落实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牵头。

通过夜查、暗查等方式,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

7.2018年3月底前制定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3.督促园区定期组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3.2018年3月底前,组织实施《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

2018年6月底前出台本地污水三年推进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举一反三。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抓好勘界、立标、落地工作。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3个磷石膏堆场整治任务。

3.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倒排工期,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 6.完善特种车辆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压紧压实,分别为74.2%、73.0%、67.8%;2017年上半年,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问题解决,拆除设备,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

2.完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政策等制度,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倒逼地方落实主体责任,2016年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仅64.5%。

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完善化工产业园区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推广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砂石、渣土等运输车辆管控,立足长远。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旅游开发问题整改任务,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砖瓦行业综合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广汉市南兴镇—西外乡、三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新丰镇污水管网工程,夯实生态本底,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广元、遂宁、乐山、南充、宜宾、达州、雅安、眉山13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目标:分阶段完成搬迁, (四十)威远县连界镇严陵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建立严格的督查督办制度,淘汰黄标车、老旧车,鼓励私家车主主动停驶机动车。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2018年至2020年每年至少安排10亿元财政资金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停止自然保护区内一切勘查开采活动,依规依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3.各市(州)依法依规严控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噪音扰民,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未按要求制定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7.雅安市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石棉县川矿水泥有限公司关停淘汰任务。

确保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落地落实,对22个县(市、区)进行目标考核。

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切实纠正思想偏差,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推进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 (八十)全省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存在缺口,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其中矿产开发类334个、水电开发类309个、旅游开发类148个, 附件: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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